海北州下达交通运输领域老旧营运货车及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资金413万元

编辑:王娜 发布时间:2026-08-28 10:14 信息来源:海北财政 阅读次数: 字号:【默认

今年以来,海北州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及时下达交通运输领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资金共计413万元,为促进海北州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州交通运输领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重点包括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给予差别化补贴、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给予定额补贴。

此次交通运输领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资金的及时下达,不仅有助于降低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也将有效提升我州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通过财政补贴,进一步减轻相关企业和部门在设备更新中的资金压力,显著提升海北州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繁荣区域经济。


审核:贾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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