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9月29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州会议中心举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国庆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马如祥、马成贵、李旭贞、李君业、巴特,秘书长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章的内容,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木里矿区(江仓一号井)以及祁连山南麓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和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州贯彻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全州贯彻实施《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州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木里矿区(江仓一号井)以及祁连山南麓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和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视察报告、全州贯彻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全州贯彻实施《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依法补选出席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属性,始终在州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紧扣全州发展大局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彰显人大政治担当。二要严守纪律规矩,要知敬畏、守底线,统筹本职工作与人大履职,坚持廉洁自律、自重自省,以严实作风维护常委会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三要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依法行使立法、决定、任免、监督职权,立足海北发展实际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聚焦重大发展事项和群众民生关切审慎决策,强化审议意见督办,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切实增进群众获得感。四要服务中心大局。紧扣州委“1234”发展战略,运用好“七项工作法”,紧盯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等重点任务,围绕党委部署、政府工作和群众诉求,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州委常委、副州长赵海平,副州长韩石、盛韶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文全,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永洁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审核:贾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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