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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解读

编辑:马文君 发布时间:2026-05-15 15:30 信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默认

为深入落实《青海省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先行先试方案》部署,充分发挥海北州中(藏)医药的独特资源与健康服务优势,推动产业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构建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生态友好的中(藏)药产业体系,有序推进海北州中(藏)医药产业建设,4月23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北州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中(藏)医药产业作为兼具经济价值与健康服务功能的重要领域,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海北州立足中(藏)医药独特资源与健康服务优势,结合全州产业发展现状,为深入落实《青海省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先行先试方案》部署,推动产业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构建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生态友好的中(藏)药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关于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科技创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紧密衔接《青海省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先行先试方案》部署,立足海北州中(藏)医药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在充分调研产业发展现状、科学评估资源潜力的基础上制定,确保方案方向正确、目标清晰、措施可行。

三、工作目标

依托海北丰富的中(藏)药资源及产业发展现状,以道地中(藏)药材保护与开发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品牌培育为引领,聚焦种源优化、规范种养、精深加工、融合发展四大方向,打造道地中(藏)药材种源基地、藏药炮制技艺传承基地、中(藏)药科技创新基地、“中(藏)药+”融合发展基地“四大基地”,构建涵盖多环节的现代中(藏)药产业体系。到2028年,实现产业规模、质量水平、主体品牌、融合效益“四个提升”,建成5个种源培育基地,扩大种植规模、提升养殖规范化水平;推广规范种养技术,力争突破GAP认证,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培育龙头主体,打造区域知名品牌;推广“中(藏)药+”融合模式,丰富药食同源产品,推动产业附加值与农牧民增收同步提升。

四、主要结构及内容

《行动方案》由发展定位与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任务提出六个方面23条措施。一是道地药材种源保护与标准化种植工程。重点提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科学布局种植基地与推广生态种植、建设高标准基地与提升技术水平、执行GAP规范实行数字化管理、强化质量监测与共管机制5项工作任务。二是特色养殖规范化升级工程。重点提出优化林麝养殖布局与推广分散养殖、培育鹿种资源与延伸加工链条2项工作任务。三是产业链延伸与价值提升工程。重点提出建设加工集群与开发精深产品、挖掘藏药炮制技术与传承、建设仓储物流体系与拓展电商渠道、强化招商引资与融入产业链、共建研发平台与推动技术攻关5项工作任务。四是品牌培育与质量监管工程。重点提出推进地理标志申报与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展会宣传与品牌推广、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构建3项工作任务。五是“中(藏)药+”融合发展工程。重点提出“中(藏)药+文旅”融合、“中(藏)药+健康”融合、“中(藏)药+医技”融合3项工作任务。六是科技与人才支撑工程。重点提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加强院校合作与定向培养人才、开展技能培训与乡土人才培育、引进专业人才与评选名中(藏)医5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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