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切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政人〔2026〕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委〔2026〕38号,免去:
切加同志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一级调研员职务并退休;
索超同志海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并退休;
斗改同志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并退休;
马有明同志海北州地震局局长(副县级)职务并退休。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