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办公室文件 > 北政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编辑:马文君 发布时间:2025-12-22 15:13 信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默认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北政办〔2025〕3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政策,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对两件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修改《关于印发海北州助企暖企春风行动等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23〕12号)

将“二、重点帮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修改为“二、重点帮扶: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二、修改《关于印发〈海北州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的通知》(北政办〔2024〕48号)

将“四(二)3.骨干企业培育行动。鼓励和推动现有骨干企业围绕创新前沿领域和跨界融合”修改为“3.企业精准培育行动。鼓励和推动现有企业围绕创新前沿领域和跨界融合”。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