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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1-24 20:37 信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号:【默认

为促进自治州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内水资源管理、灾害防治、基层治理等方面立法,彰显海北州地方立法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结合我州实际需求和各方意见,确定了州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具体为:

(一)立法报批项目(2项)

1.《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 (修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水利局

2.《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

(二)立法项目(3项)

1.《海北藏族自治州防御雷电灾害条例》(修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气象局

2.《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住建局

3.《海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管护条例》(修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海北州水利局

(三)立法调研项目(5项)

1.《海北藏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制定)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林业和草原局

协助单位: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

2.《海北藏族自治州矛盾纠纷调处条例》(制定)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

3.《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

4.《海北藏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制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住建局

5.《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制订)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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