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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海北州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编辑:刘东 发布时间:2024-01-15 11:31 信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号:【默认

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海北州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现将《海北州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上报。

妥否,请审示。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海北州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海北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分解表》,紧紧围绕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促进了良法善治、保障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印发《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10个方面23项重点工作任务,使法治政府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今年州委依法治州办制定了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中期评估指标,委托第三方依据《<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分解表》174项重要推进举措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召开了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对全州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年初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前学法10余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全州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100余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30余次,宪法宣誓20余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方面、全过程,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统筹推进,行政服务效能不断放大。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化简政放权,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监管便利化、规范化。一是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程审批”“青松办”等重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明确审批事项,严格办结时限等,提升审批工作效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互联互通,整合州级共18个部门(单位)统一归集到一个窗口管理。截至目前,州级政务服务大厅已集中入驻行政审批职能部门30个,涉及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452项。“四办清单+容缺受理”清单中,州级16个部门单位,83项政务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共计935个工作日,实现19项“一件事一次办”,90项事项“跨省通办”,30项事项“省内通办”,38项事项告知承诺,3项事项容缺受理,婚姻登记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全州共梳理符合地方实情和特色的“一件事”套餐143项,实现异地咨询、异地受理和异地办结的跨省通办事项共计422项,进驻州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省定标准。截至目前,州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办结事项4.2万余件,办结率为100%,海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全国第七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大会”中荣获“品质跃升典范奖”和“专业精进典范奖”两项大奖。二是不断强化政务服务监管。出台了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满足群众评价需求,建立健全了“网上评价+线下纸质评价+电话回访”的服务评价机制。截至目前,政务服务群众满意率达100%。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梳理、认领、清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8项、海晏县11项、祁连县37项、刚察县25项、门源县28项。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流程、程序、裁量基准。四是加速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化政府建设紧密融合,进一步畅通、拓宽网上便民服务与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与企业使用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和“青松办”手机APP开展事项网上申请办理工作,实现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州政府系统建立政务微信公众号60家,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海北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809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9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回应群众期盼,12345政务热线共承办工单11936件,办结率97.57%,满意率为99.87%。

(三)推进良法善治,政府立法质效全面加强。始终紧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目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综合考虑州情实际和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2023年内确定立法项目2项,调研项目2项。二是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民主科学依法立法途径,坚持“开门立法”,畅通民主表达渠道,倾听民声民意,确保立法工作符合人民意愿,反映时代要求,真正达到以良法促善治的目的。三是强化立法草案审议。严格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法规规章草案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法规规章内容与改革精神相衔接、与上位法的规定相一致。今年配合州人大出台了全省首部市州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废止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经州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从严法制审核,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提高。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相关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目前,完成了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二是严格审核程序。按照省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平、公正、合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存。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次,截至目前,审查重大行政决策62项,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三是全面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2次,专项清理6次,梳理全州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78件,予以修改8件,废止11件。

(五)坚持多措并举,公正文明执法提质增效。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100%,2023年,州直各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相机、快速检测设备、GPS、对讲机、执法手持终端等各类执法装备1900余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暨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网上资格考试工作,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准入考试,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换证93人,进一提升全州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面推动行政复议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和在网上公开的力度。2023年全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截止目前,已审结11件,7件正在审理中。四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通过第三方重点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231卷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六)落实普法责任,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州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印发《海北州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召开守法普法小组第三次会议,安排部署了迎接中央、省级考核验收各项工作。二是推动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专题述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200余次,开展普法活动1000余场。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法宣普法考试23次,参考率在85%以上。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十二进+”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十二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青春与法同行”、学法主题班会、宪法晨读、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师生累计参与1.9万余人次。创建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律援助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施法治副校长标配工程,全州中小学共配备法治副校长45名,法治辅导员27名。常态化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月”“平安寺院创建”等主题活动,创建省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3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推动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律顾问全覆盖。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618人,实现了州内村(社区)全覆盖,组织“法律明白人”注册登记青海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开展线上学习,在乡镇一级举办“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班。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个。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健全“五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2023年内海晏县金滩乡“六小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海晏县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

(七)聚焦治理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防火墙”,有效利用法律途径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马”“365”“常顺”“六小”等调解室等品牌调解作用,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面掌握风险点、调处矛盾纠纷。结合实际群策群力、因地制宜成功打造了集服务指引、多元解纷、联动办理案件流转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全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059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533件,调处成功2517件,调处成功率99.3%,协议履行率达97%以上,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正案件476件,无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打造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按照职能分类窗口化服务和管理的标准,打造服务内容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和公证服务的综合性“一站式”平台。目前,已建成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乡(镇)、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4个,运行智慧法律服务亭9个,聘用引导员9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牌81个。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紧紧围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升级服务热线、为特困家庭上门服务、法律援助藏汉双语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等方式,以实际行动温暖民心,解民所愁。2023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6件(其中民事667件,刑事109件),受援人数1405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671份,来电来访解答4123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16.04万余元。四是落实党政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18名律师为州委州政府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法律顾问,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了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安全事故的调处、执法案卷评查、诉讼代理、专题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截止目前,法律顾问累计参与项目洽谈、个案咨询、委托代办等涉法事务140余件。各县分别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实现了全州4县、30个乡镇、214个行政村、25个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八)统筹发展安全,应急处突能力有效提升。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为持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省33条和州51条措施,印发了《海北州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不断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和体系建设。截止目前,海北州41部专项应急预案中,已印发实施19部,6部正在修编过程中、5部正在征求意见、2部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3部适用原预案、2部待上级部门印发;涉及自然灾害类应急共7部已印发实施。二是强化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以“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相结合,有效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海北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青海·祁连”2023紧急疏散转移、海北州2023年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桌面推演等大小演练8场次,进一步检验了应急指挥协同联动机制、预案科学性和针对性,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在消防救援队、民兵突击队等骨干力量基础上,建立起多层级、多领域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全州现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5支267人,部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53支303人,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57支1493人,村级应急救援队伍168支3424人,民兵应急救援队伍22支6705人,矿山救护队1支32人,灾害信息员464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部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仍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三项制度”落实上仍有差距;三是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方面,思路不宽、举措不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法治宣传的形式和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流动人口、市场工地、部分企业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海北州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各项任务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履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职能,全面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加力。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全州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核心内容,逐步形成学习长效机制,使“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为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与思想伟力。

(二)提升法治化水平,在政府权力运行规范化上持续加力。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现行政策措施的建议意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对重大措施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清理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有碍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权力规范运行的相关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上持续加力。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和部门执法的权责划分,在道路交通、水利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全面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摒弃以往各自为战的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新机制下综合执法新途径,做到“监管一件事、综合一起查”,强化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建设,加强综合执法监督管理,确保综合执法能够快速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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